法制在我心中
今天由常州市高级旅游商贸技术学校带来了模拟法庭的一场表演,将离我们很远的法庭,带到我们的身边。
这一场审判的被告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他叫赵小飞,因为一个陌生人的介绍进入了销售组织,误入歧途,对他人的人身自由造成了影响,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除了他本身法制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一部分外在环境的原因,他的弟弟生了重病,一家人整天为钱而争吵,家庭生活很不和睦,于是他便想着赶紧赚钱,但没有想到触碰了法律的界限。法院最终的判决是,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又有自受的行为和主动的忏悔,判决了他缓期一年服刑六个月。
从这样的一场模拟法庭判决中,我们可以学到许多。我们这样一个年龄,是花季,也是一个危险期。我们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坏习惯,就让人生走向错误的道路,让自己后悔。这也告诉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多学法,懂法,守法,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也许有很多同学认为法制离我们太过遥远,没有去遵守的必要,于是常常有一些坏习惯,但不良的习惯日积月累,就有可能变成违法行为。我们不仅要加强法律意识同时,更要自觉抵御生活中的不良诱惑,和社会上的歪风邪气,相信法律,严格守法,让法治在我们心中,才能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拥有更加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相信法律的力量是强大的,要让法治走进生活,让法制在我心中。
八(5)班:胡新如
记一次模拟法庭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今天全校同学在阶梯教室观看了由常州旅游商贸技工学校出演的模拟法庭,这个演出曾经获得过江苏省金奖。这次汇演的主要内容是审理未成年人的案件,旅游商贸的各位同学表演的都很棒。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收获到了很多,国家有国法,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
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像,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八(5)班:艾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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