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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第二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市教育局

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

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4月7日是今年全市第二个“学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习近平,《人民日报》2018年3月5日,01版)

2.《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习近平,《人民日报》2018年3月6日,01版)

3.《新型政党制度  凝聚起磅礴的奋斗伟力》(习近平,《人民日报》2018年3月6日,05版)

4.《扎扎实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战略支撑》(习近平,《人民日报》2018年3月13日,01版)

5.《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人民日报》2018年3月21日,02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日报》2018年3月22日,01-03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日报》2018年3月27日,01-02版)

8.《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人民日报》2018年3月22日,06-07版)

9.《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人民日报》2018年3月23日,01-03版)

10.《国家的掌舵者  人民的领路人(社论)》(《人民日报》2018年3月18日,04版)

11.《肩负新使命  迈向新征程(社论)》(《人民日报》2018年3月21日,03版)

二、相关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各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充分发挥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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