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市北发展需求,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保证我校中层干部聘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共常州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单位)中层干部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7年我校部分中层干部岗位选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职数
1、课程管理处副主任1名
2、新设图文信息中心,选聘副主任1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事业心、责任感强,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工作实绩明显;
3、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民主测评满意度较好;
4、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班主任或年级管理或教研组长等相关管理经历,并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的办法。报名时间:8月1日下午5:00前,报名方式:电话向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选聘条件,由党支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干部候选人。
3、考察公示。由党支部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并确定拟聘干部人选,校内公示五天,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宣布任命。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宣布任命。
五、聘用权限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单位)中层干部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学校中层干部聘用由党组织负责落实,校长聘用,聘用期限三年。
六、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杭佳楣
成员:钱秋芬、吴剑飞、王庆华、王晓波、蒋婷玉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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