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素质平时成绩测评办法
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
艺术平时成绩测评方法(总分为100分)
1、基于每个学生艺术学习的态度、兴趣、认知、技能、情感和特长六个维度,具体指标、内容参考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基础 指标
(45分) | 1. 课程 学习 (25分) | 1)音乐、美术课程学习出勤率(15分):以15周课计,缺课1次扣1分 |
2)参与度和学习完成情况(10分):依据教师课堂记录、反馈进行。 | ||
2. 课外活动 (20分)注:只需满足一项即可 | 1)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兴趣小组 | |
2)参加学校的艺术节活动、综合实践艺术活动等表现 | ||
学业 标准(40分) | 3. 基础知识 | 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以期中或期末的测试为主) |
4. 基本技能 | 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情况(以平时作业情况为主) | |
发展指标(15分) | 5.校外学习 | 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 |
6.艺术特长 | 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艺术活动展现某一艺术特长并获奖 | |
注:第5和第6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
2、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小结,满分100分;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满分100分。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平时成绩100分=(七年级两学期平时成绩测评分+八年级两学期平时成绩测评分+九年级第一学期平时成绩测评分)÷5,其中九年级平时成绩考评在九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3、初中毕业艺术平时测评成绩=(音乐成绩+美术成绩)÷2
4、由于此评分细则是在学生每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后才拟定的细则,所以原平时成绩按40分计的仍保留,只在最后总成绩计算时折合成100分后计入总成绩。
5、七年级、八年级学生已评成绩以40分计的,折合出每学期的100分计入总分,新学期起各年级均按每个学生艺术学习的六个维度指标进行评分,100分计算。
四、工作要求
1、各位艺术教师须明确工作要求,负责收集成绩认定过程中的各类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并建档备案。
2、认定过程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规范操作,各位艺术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平时成绩测评工作。
3、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平时成绩及综合评定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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