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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杜绝不良行为
发布时间:2019-11-2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柏天乐

20191127下午,常州市人民检查院项至陵检察官在我校进行法治教育讲座项检察官用生动丰富的真实案例,向我们讲述了青少年不良行为导致的青少年犯罪。

未成年人是否构成犯罪? 项检察官向我们解释,未成年人犯罪有两个概念,一为共同犯罪,即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已满十四周岁者予以刑事处罚。二为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则对成年人予以刑事处罚,未成年人予以法治教育。如是监护人犯罪,孩子可以交于法治机关进行收养。

同时,项检察官严肃的提出了毒品的危害尤其是新型毒品,颜色绚烂,外表极具迷惑性。项检察官告诫我们:毒品容易迅速上瘾,危害健康会导致千金散尽,家庭分离;甚至朋友远离,坠入毒网。对此,我们应当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拿他人物品,不要帮别人随意寄送,不要听信鼓吹。我们更应该做到六戒:戒“贪”,戒“奢”,戒“骄”,戒“黄”,戒“赌”,戒“毒”。

对于现在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问题,项检察官语重心长的提醒我们,沉溺网络会影响健康,自己、家庭也会受到伤害,网络可以是“电子海洛因”,甚至会构成线下犯罪。项检察官尤其例举了线下抢劫,线下偷窃等青少年犯罪案例,提出沉溺网络,不文明上网,严重时会构成犯罪违法,甚至被判有期徒刑。我们青少年应当善用公共网络,绿色健康上网,注意保护隐私,更应当注意交友慎重,自觉抵制诱惑。

讲座最后,项检察官讲述了现在最热门的影片《少年的你》中反映的问题,提醒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要保护自己,沉着冷静,一定要找机会寻找老师、家长、警察等长者的帮助。

讲座虽然短暂,我们却意犹未尽。预防青少年犯罪,远离不良行为,我们应当做好自己,知法懂法,更要守法!     八(6)班 周青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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