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扣分 |
基础建设 | 1 | 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实行党政同责;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有完善的组织结构构和网络,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形成“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 4 | 1. 校长未明确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 2. 未实行党政同责的,扣0.5分; 3.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无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网络的扣1分; 4. 未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本校各岗位安全职责的扣1分; 5. 无全员岗位安全责任书的扣0.5分。 |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综合评定 | |
2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阶段性检查、有考核、有专项经费;坚持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领导政绩考评。在师生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活动。 | 4 | 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未纳入年度计划的扣1分; 2.实施过程中无计划、无方案、无部署,无阶段性检查、无考核、无专项经费的扣1分。 3.安全管理工作未纳入学校目标考核、领导政绩考评的扣1分; 4.未在师生中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的扣1分。 | |||
3 |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门卫、值班巡查、资产物品、实验器材(药品)、食堂卫生、疾病防疫、学生接送车、宿舍、消防、危化品等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常规管理规范,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 | 4 | 1.10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一项扣0.2分; 2.校园常规管理未达到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扣0.5分; 3.未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的各扣0.5分; 4.有校车服务的学校无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分。 | |||
4 | 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学期放假和开学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定期进行校内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门卫值班、宿舍值班、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均有完整的记录。 | 6 | 1.全年至少12次全面检查,缺少的,视情况扣1~3分; 2.检查记录内容(检查部位、情况、处置、签名等)不完整的扣1分; 3.无门卫值班、宿舍值班、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安排表,扣1分; 4.无值班情况记录的扣1分,值班记录不完整不具体的扣0.5分。 |
安全防范 | 5 | 学校建有“五统一”警务室,配备有专(兼)职的保卫人员;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 100 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经常开展保安员培训,配备齐全必要的防护、通讯器材;落实24小时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台账规范齐全。 | 8 | 1. 未按“五统一”标准建立校园警务室的扣0.5分; 2. 专(兼)职保卫干部、保安员未经派出所备案的扣0.5分;未与当地派出所开展警校共建共同护校活动的,扣0.5; 3. 按标准,缺保安员的(使用无上岗证保安员的视同缺员),扣1分; 4. 每学期培训保安员不少于两次,少一次扣0.5分; 5. 保卫干部、保安员不会操作技防设备的,各扣0.5分 6. 未配备齐全(至少两套)必要的防护、通讯器材的扣1分; 7. 未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的扣1分; 8. 巡查台账不规范不齐全(每日值班巡查不少于5次,巡查情况、值班情况记载不具体、无物品交接记录、无交接班人员签名等)的扣2分。 |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综合评定 | |
安全防范 | 6 | 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设备及周界报警装置等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技术防范设备;设备完好并使用正常,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30天;录像时间误差不超过20秒。学校大门口视频应当为高清视频,其他部位的视频,有条件的,宜为高清。幼儿园有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身份识别措施;学校大门、学生宿舍等有紧急报警装置并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采取技术防范措施,防止视频监控资料外流。 在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采取必要的实体防护措施。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 24 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 | 10 | 1. 校门口内外、保安值班室、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校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校内主要通道、网络教室、财务室、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宿舍内廊等部位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未安装监控、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备的扣4分;未采取技术防范措施,造成视频监控资料外流的扣0.5分; 2. 视频监控资料贮存少于30天或视频监控误差超过20秒的扣0.5分; 3. 视频非高清的,扣0.5分; 4. 幼儿园出入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身份识别措施不严格扣1分; 5. 学校大门、学生宿舍无紧急报警装置或未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的,扣2分; 6. 在出入口等场所和重要部位未采取必要的实体防护措施的扣1分; 7. 考核时查到技防系统出现故障,视为24小时内未恢复功能,扣1分。维修期间无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的,扣0.5分。 |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综合评定 | |
7 | 教室楼道、宿舍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装有不间断电源,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明显,保持“安全出口”标志常亮、疏散走廊、通道等畅通;校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维护治安秩序和巡查,接送车辆使用国标校车并按规范使用。 | 6 | 1. 教室楼道、宿舍通道未安装应急照明、无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的,扣1分; 2. 占用走廊、疏散通道的,扣1分; 3. 校内车辆乱停乱放的,扣0.5分; 4. 上下学时段校门口少于2名专职保安值勤的,扣2分; 5. 上下学时段保安员上岗未着装(包括防刺背心)、持械的,扣0.5分; 6. 使用非国标校车的扣1分,使用国标校车但未按规范使用、管理、监控的,扣0.5分。 | |||
8 | 学校建筑无危房;建筑物、升旗杆等装有避雷装置;对校内运动场地、活动设施定期检查,校园内无安全隐患;学生宿舍安全措施到位,供电线路排列规范无私拉乱接,照明、空调、电扇与插座等电源实行总控,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校园网络设有防火墙、审计系统等装置,防黑客入侵;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学生管理机制健全。 | 8 | 1. 学校使用危房的,扣2分,学校危房、施工工地等无警示标志的扣1分; 2. 建筑物、升旗杆等无避雷装置的扣1分; 3. 校内运动场地和道路有破损,体育设施、幼儿园活动器材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各扣1分; 4. 学生宿舍安全措施不到位,供电线路排列不规范有私拉乱接的,扣1分; 5. 宿舍照明电路与插座电路未分设、用电未实行总控的,扣1分; 6. 校园网络未设防火墙、审计系统等装置,无法预防黑客入侵的,扣1分; 7. 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学生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扣l分。 | |||
9 | 做好信访、矛盾调解、稳定工作,及时排查、掌握和化解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师生无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等事件。 | 2 | 1. 未建立学校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小组的,扣1分; 2. 无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制度的,扣0.5分; 3. 未定期开展矛盾排查、调解工作的,扣0.5分。 | |||
安全防范 | 10 | 定期排摸校园周边治安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信息,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环境良好。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专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 2 | 1. 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差,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能积极协调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扣1分; 2. 未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工作机制的,扣0.5分; 3. 发生一起欺凌或暴力事件的,扣0.5分; 4. 未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的扣1分。 |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综合评定 | |
11 | 学校有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应急演练。有各种重大集体活动制定有专项应急预案、有冰雪天气(恶劣天气)、大气重污染、地震、火灾、反恐防爆、学生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疾病、校车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4 | 1. 缺少应急预案的,扣1.5分; 2. 地震、火灾、反恐防爆、学生伤害、食物中毒、校车等预案每学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少一次扣0.25分; 3. 各种重大集体活动未向主管部门报备的,扣0.5分。 |
安全法制教育 | 12 | 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邪教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消防教育联络员和校外辅导员。 | 8 | 1. 未开通使用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扣4分;学生未全员参与的扣2分;未按期完成全体学生安全教育任务的,有一项扣1分; 2. 安全教育课时不能保证的,扣1分; 3. 教育内容不全面,11项教育内容每少一项扣1分,共计扣3分; 4. 无消防教育联络员、无消防教育校外辅导员的,各扣1分 5. 防溺水或防网络沉迷教育未发致家长信,回执未收回并妥善保管的,扣1分。 | ||
13 | 加强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园内设有法制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和网页。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置到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宣传,认真实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工作。 | 6 | 1. 学生法制教育每学期少于2次的,扣2分; 2. 校园无法制宣传标语、专栏和网页的,扣1分; 3. 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未到位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的,扣1分; 4. 未开展保险知识宣传的,扣1分; 5. 无保险联络员的,扣1分。 | |||
水电消防安全 | 14 | 学校消防器材足额配备,摆放规范,标志清晰,专人管理,无过期、失效产品;所有教职员工及保安员会使用灭火器,学校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会使用消防栓;保持消防通道、供水管路有水并畅通,校园内无游烟,灭火报警装置无缺损,处正常工作状态。有消防控制中心或消防控制器的单位,应当有值班人员,应当聘请维保单位做好消防设备维保工作。液化气瓶不与明火同处一室,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无油垢,地面防滑无油腻。 | 13 | 1. 学校消防器材未足额配备或有过期、失效产品的,扣 1 分; 2. 灭火器摆放不规范、未摆放在公共区域、标志不清晰的,扣0.5分; 3. 消防器材无专人管理的,扣1分; 4. 学校全体员工有1人不会使用灭火器的,扣0.5分; 5. 学校未建立义务消防队伍、队员不会使用消防栓的扣1分; 6. 消防通道堵塞的,扣0.5分; 7. 消防供水管无水或压力不足的,扣0.5分; 8. 校园内有游烟的,扣1分; 9. 灭火报警装置有缺损、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扣1分; 10. 消控室无人值班的,扣1分, 11. 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扣1分; 12. 有消防控制器的,未聘用维保单位的,扣1分;无每月维保记录、报告的扣1分; 13. 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未建立微型消防站的,扣1分; 14.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的扣1分; 15.液化气瓶与明火同处一室的扣1分; 16.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有油垢的扣1分;地面湿滑、有油腻的扣1分。 |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问卷个别访谈综合评定 |
15 | 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配电间加装绝缘垫、防鼠网,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 4 | 1. 校内水、电、气、电梯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无安全警示或标识不清楚的,扣1分; 2. 配电间管理制度未上墙的,扣0.5分; 3. 无绝缘垫、无防鼠网、无操作防护用品、无应急照明的,各扣0.5分; 4. 配电箱无专人管理、未呈锁闭状态的,扣0.5分; 5. 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1分。 | |||
食品卫生安全 | 16 | 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集中用餐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并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有关信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设置小卖部、超市的应当符合规范。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依法签订食品安全合同。学校食堂建立安全保卫制度。从校外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明厨亮灶管理。 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外购食品索证索票。坚持食物留样制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 9 | 1.未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的扣2分; 2.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扣1分,未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扣0.5分; 3.未建立陪餐制度的,扣1分,无陪餐记录的扣0.5分; 4.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扣1分,未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的扣0.5分; 5.未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的扣1分,未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有关信息的扣0.5分; 6.未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扣0.5分; 7.设置小卖部、超市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扣1分; 8.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未签订食品安全合同的扣0.5分; 9.未建立安全保卫制度的扣1分; 10.从校外订餐未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的扣2分; 11.未实行明厨亮灶管理扣1分; 12.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过期的,扣1分; 13.食堂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检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扣2分; 14.无留样的,扣1分,留样少于48小时的,扣0.5分。 |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问卷个别访谈综合评定 | |
17 | 学校供应的纯净水是向有资质的厂家订购,定期清洗饮水机,学生无饮用生水现象。 | 2 | 1. 学生饮用水供应商无资质的,扣1分; 2. 未定期清洗饮水机的,扣0.5分; 3. 学生有饮用生水现象的,扣0.5 分。 | |||
合计 | 100 | 得分 | ||||
备注 | “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满分为 100 分, 90 分(含)以上视为达标。奖励加分计入总得分。各项目扣分与大于本项目分值的,本项目扣完为止。配合公安部门及时破获案件的可以加1-2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安全管理,可以加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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