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实验初中门 卫 制 度
发布时间:2019-09-1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晓波
一、凡本校师生员工进校时,自行车、电动车入校园一律推行,汽车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二、非本校人员进校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经保安人员同意后,填写会客单,并持单进校。离校时应将经接待人签名的会客单交保安人员。未经保安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学校。非本校人员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校停放。
三、凡进校人员,必须仪表整洁,举止文明,遵守规章、维护公德。对不符要求者,保安人员应不予进校。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离校。有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学生,应持班主任和有关部门签署的出门证,并经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迟到学生必须在门卫登记才能进门。
五、凡携带物品(包裹、行李、齐备器材、家俱等)出校,须持有行政部门有效证明,经保安查验无误才能放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物品出校。来访人员如携带物品来访,应事先向保安人员说明,经同意后方可带进校内。
六、保安人员应保持传达室和校门内外的整洁,按规定操作校园安保设备。不得同意存放他人贵重物品。对学校报刊、信件应认真查收保管,不得发生差错和随意借阅。未经保安同意,任何人不得翻取报刊、信件。
七、保安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发现有扰乱学校正常秩序者,应立即与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依法按章处理。
八、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并有责任协同保安人员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九、工程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有专人负责接送。
2019.9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