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1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晓波
1.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规定。
3.值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例行检查,包括对摄像头的牢固情况、有无漏雨情况、编码器的运行情况、网络宽带的运行情况等。杜绝设备停止工作现象的出现。检查完毕及时填写例行检查日志。
4.必须保证监控设备持续供电。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5.监控服务器数据必须保留30天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导出有价值的录像文件并保存到计算机。对一些重要的、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录像信息,要用刻录机进行刻录保存,刻录的光盘应编号存档。
6.在重要场所的监控要采用红外摄像头或加强光源,以保证其图像清晰。
7.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均为学校内部资料。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法遵守保密条款,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义务,严禁资料外传。
8. 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2019.09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