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开展局属学校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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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录入者:黄宾华
关于开展局属学校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2017年春季即将开学,现就责任督学开展局属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督导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民办)。
二、督导内容
见附件《局属学校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
三、督导安排
1.督导时间为2月10日—17日,责任督学要逐一进校督导,每所学校原则上半天,具体时间由3位督学协商确定,请责任督学组长负责落实。
2.春季开学督导,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要求进行。各校要围绕督查内容自查,无需准备其他台账资料,待上级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文件下发后,如有增加内容则另行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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