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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市教育局

各局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有关民办学校党组织:

根据《市纪委机关 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常组通〔2016〕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章党规学习计划,列入党组织集中学习内容,在组织党员学习原文的基础上,通过专题辅导、学习讨论等方式不断深化学习效果。每名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学习党章党规必学内容,抓好个人自学,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联系实际抓好学习,强化遵守党章党规从我做起的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学习贯彻《条例》落到实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查指导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请及时报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邮箱:juzz@{域名已经过期}。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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