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市北党建>>在线学习>>文章内容
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三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市教育局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6月6日是今年第三个“学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经研究,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品味传统文化  涵养核心价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一)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办推荐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重要讲话(2014年2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主持召开座谈会时的讲话,2015年2月28日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的讲话等)

3.《凝聚当代中国的价值公约数——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日报》2015年04月20日头版)

4.《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http://{域名已经过期}/syjj/sp_syjj/20

1504/t20150416_2563839.shtml)

5.《传统文化是常州的根  核心价值是常州的魂》(http://

{域名已经过期}/syjj/dfcz/js/201504/t20150421_2569388.shtml

(二)市教育局宣传处推荐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2014年9月24日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我市《“品味传统文化  涵养核心价值”系列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有特色的学习活动安排于6月5日前报送至宣传处(电子邮箱:juxc@{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黄美英,联系电话: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