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根据市教育局人事处有关教职工考核工作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强化师德考核将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作为师德考核主要内容。同时,以考核实绩为主,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教职工受聘岗位职责为依据,对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
四、操作程序: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杭佳楣 副组长:钱秋芬、吴剑飞
组员:王晓波、黄宾华、张作勇、张勇、蒋婷玉、陈学兵、魏兆东、巢浩云、陈小卫
2、形成考核方案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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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件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至少二项者,可推荐为优秀人选。
1、师生关系:学生喜欢率、家长满意度高于85%。
2、教学效果:考试成绩波形图走势良好。
3、竞赛辅导:被指导的学生竞赛获常州市一等奖或江苏省二等奖以上。
4、班级建设:班风正、学风浓,班级无流生。
5、团队合作:重大问题与校长室保持一致,积极参与班级建设,同事之间友好相处,为团队做出无私的贡献。
6、教育教学研究:参加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相关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加市级论文评比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7、课改推进:研究性学习指导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8、专业发展: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或优质课评比获市区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取得市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9、服务教学:热心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办事讲究效率,服从大局,能够获得高于85%的教师满意度。
10、开源节流:想方设法为学校节约开支或合理增加收入,并取得显著成绩。
11、在其他某一方面如公益服务、见义勇为、环境保护、资助帮困等有突出表现与贡献的,优先推荐为考核优秀。
六、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确定为考核优秀。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有乱收费行为。
3、有损害教师形象行为(如校内打电脑游戏等)。
4、发生教育教学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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